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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谈了,避免大家反感,长话短说。
出于种种考虑想要做个人事业主,因为来日时间不长,还是工作签证
所以选择了挂靠一个小公司,每月给他固定的一点钱,到时候他出材料以他公司社员的身份
更新签证的形式。今天主要想详细问问下面这一个问题。
***找活
因为是个人,所以公司基本不管,我想自己找现场,有可能直接找用人现场,
也有可能找日本大手派遣或エージェント,也有可能找华人圈子各个营业。
那第一个问题就是请求书和谈单价的问题。因为我是个人,所以和上家谈单价是否要考虑消费税的问题,
因为其实自己报税的话是不用考虑消费税这个问题的吧?那消费税应该是每个公司要考虑问题吧?
比如我和上家谈好单价65,他每个月给我65,然后自己挂靠的公司我给他3万,那么这其中的消费税部分
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在一个就是请求书的问题,虽然是自己找活,但实际每个月工资要从我自己挂靠这个公司走一下,那每个月的请求书是我自己发给上家还是由挂靠的公司帮我发呢?
如果是中国公司还好说,如果是日本派遣公司的话やり取り的事全交给我自己公司做,还是我和上家都说好,自己公司就发请求书就可以了呢?
其实问了很多,也是想明白下两个公司或者公司和现场每个月契约以及给钱的具体流程...
各位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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