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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K-byebye 于 2018-11-7 17:37 编辑
想咨询一下,关于申请永住的一些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 持有技术签证。有效期到2022年4月。
- 来日已16年,但是中途离开过日本一段时间,所以,按连续居住算的话,是6年。
- 各种社会保险,税等,正常交。
- 年收在400-500之间。
- 未婚,无抚养。
想问的问题如下:
1,听说只要达到高度人才的分数,即使连续居住年数不够10年,也能够申请永住。如果够70分,就有资格申请永住了么?还是说,需要先更换到“高度人才”签证后,才可以申请永住呢?
2,高度人才分数表里的证明材料中的关于“职历”项目里写着[高度専門職外国人として従事しようとする業務に従事した期間及び業務の内容を明らかにする資料(所属していた機関作成のもの)], 我以前曾经换过3次工作,现手里只有以前那些公司开过的“离职票”,并没有什么“离职证明书”。那么,请问,"离职票"能不能当作证明材料提交呢?还是说,要联系以前那些公司,让他们补开“离职证明书”呢?
3,高度人才分数表里,“年收”栏里的“35-39岁”的 400-500 与 500-600 的部分,算加分吗?
4,关于身元保证人。想随便找个朋友给当一下,请问,身元保证人需要提交以下两份资料吗?后面写着 “適宜”,是不是也可以不交呢?
a 職業を証明する資料 適宜
b 直近(過去1年分)の所得証明書 適宜
求经验者,专家,前辈,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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