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来源于行政书士的网页: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85098)]有了永住权,如果不注意一些事项,永住权就有会被取消可能
如果经常不在日本,回国或到其他国家做生意,那就需要注意:日本的永住权,是发给要把日本当作自己的长期居住地的人的。在任何的时候,如果永住权的持有者放弃了把日本做为长期的居住地的意图,就失去了拥有永住的权利。
一般情况是这样的,离境六个月以上,入国管理局会怀疑你是否已放弃居留权。当你再次入境时,入境移民官也学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有家人或亲属定居在日本
2.是否有公司在日本
3,有无缴税。是否缴纳了国民健康保险
4.是否在日有房地产或长期租赁的房子,银行存款,信用卡证件等
5.离境动机:如离境半年以上,是否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次长期离境的特殊理由。例如,身有疾病,照顾生病亲人、处理房地产等。
移民官会综合以上几大因素来判断某永住人士时否已放弃日本的居民身分。妥善的做法是永住持有者能半年一次出入日本,并缴纳国民健康保险等。
但是,再入国許可本身并不能够完全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来质疑并判定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住日本的意图。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85098)]所以,获得了永住权,最好下面这些条件,你都认真看一下,条件也不是那么苛刻。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85098)]1、按时报所得税。并且保留好报税的记录
2、拥有日本居住地址
3、拥有日本银行账户
4、拥有日本驾驶执照
5、拥有日本信用卡
6、保持你的永住者签证在有效期之内
7、离开日本半年之内,来日本玩一下
8、不要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