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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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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百忙之中看此帖!
在日留学5年有余,正规渠道进语言学校+留考大学,考进的地方公立大学。
成绩平平,大二的时候在日本的两位亲戚(之前一直做担保人和资金提供人)因疾病和意外原因双双离世,
同时自己因为失恋等种种客观因素成绩和出席不理想,毕业论文已写完并获得学分,但因个别科目类别单位不够导致需要留级半年补学分。
结果同时患抑郁症【重度抑郁情绪】和十分拖延,导致更新签证不及时,OVERSTAY。
因为是自己出头,且无不良记录,接到出国命令一年于是办了休学。打算一年后重返学校继续学业。
几个月前开始准备在留手续,入管含沙射影表示校方帮忙申请作申请人的话成功几率会大且速度较快,但和校方交涉之后校方很抱歉的表示现在学校并没有做代理人的义务。
于是亲戚代为办理。其他手续齐全。
前几天却接到了不交付通知。
理由是1.在留.在学状况不良。
2.留学和学习的意欲举证不足(没有看到想要学习的欲望+不能证明学习能力)
现在自己考虑到的原因如下:
1.当时提交的材料并没有附上任何理由书来为成绩和overstay等问题进行解释【自己认识不足,非常大的失误】
2.学校出具的所属机关证明里,周学习时间一项填写的是:0 。【可能因为休学中,或单位几乎修满】
3.没有附上关于日语学习能力的证明【证书等】
1.想到的解决办法除了再次递交签证,没有别的,想问一下各位经验人士,这种情况主动提出补材料有可能吗?【因为看到其他帖子有人被发了出头邀请,或被要求补交材料or理由书】
2.另外如果继续申请在留的话,理由书上可以用我亲戚的病情等家庭原因来作为我受打击较大导致成绩滑落等事情的理由吗。【不知道入管如何看待理由书的内容】
3.本人有N1证书和托业700证书,这些是否可以成为证明我学习能力的材料呢?
问题比较多!希望有经验的人士可以在百忙之中为我答疑解惑!或者有类似经验的伙伴分享经验。
我已经知道自己是留学生里的奇葩中的奇葩了..打击的话就敬谢不敏了...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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