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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 (编号2)——[制度] 《会员威望值管理条例》(2009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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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17:30:51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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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论坛管理,创造良好的论坛讨论氛围,现制订《会员威望值管理条例》:

一、本论坛威望值的说明:
1、本论坛会员的威望值作为对会员的奖励和处罚手段,与会员的发贴数量、在线时间等数值无关。仅与会员在论坛上的实际表现和对论坛的实际贡献有关。
2、普通会员、认证会员的威望值增减(即奖励或处罚)由版主以上人员负责评判和操作。
3、版主(含试用版主)以上人员的威望值增减根据《版主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4、威望初始值:坛主15、总版主10、区版主8、版主5、荣誉版主5、任职3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退职版主5、试用版主4、任职3个月以下的退职版主1、认证会员1、普通注册会员0(不显示)。
5、威望值降低至-1以下(不含-1)时,该会员将被禁止发言。


二、威望值的增加(奖励):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获得增加威望值的奖励。
1、积极参与论坛讨论,发表的言论、原创文章等具有较高参考价值,收入精华区作品数量达到各版所规定数者;

2、积极参与论坛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避免论坛重大损失者;
3、积极热心帮助他人,在会员中有较高威望者;
4、论坛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名次者(以各项活动的具体规定为准);
5、在论坛下属版块中表现积极,得到广大会员及该版版主认可者(但同一会员三个月内只限1次);


三、威望值的降低(处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受到降低威望值的处罚。
1、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和各版块的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者;

2、在论坛举办的各种活动中出现故意捣乱和破坏行为,情节轻微者。
3、证会员资格被取消,变为一般会员时,将会降低1点威望。
注:严重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和各版块有关规定者,版主有权对其直接进行禁止发言、禁止访问,甚至屏蔽IP地址的处罚。

四、版主执行威望值增减的操作流程
1、版主根据会员的实际表现和本条例规定的标准,对会员的威望进行判定。
2、对于符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会员威望值的变更操作,每个会员每次只进行1点威望值的增减。
3、在管理区固顶专用贴中公布自己变更威望的会员ID、日期、理由和奖罚,提供具体例证的链接网址(已删除帖子除外)。

五、本条例自坛主公布之日起生效,无追索效力。原会员威望值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小春日本留学论坛对本条例保留最终解释权。

(注:本条例自2004年11月起实施,2009年4月1日再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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