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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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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撒谎 成为陈世锋减刑脱罪的“神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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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2:17:02 |
那种百元店的刀竟然这么锋利

点评

真是的,人家不会拿回家打磨个3天3夜?  发表于 2017-12-13 10:20
发表于 2017-12-12 12:18:05 来自手机 |
乔治 发表于 2017-12-12 10:40
你有病吧?
傻B!

(๑•́ω•̀๑)・・・
发表于 2017-12-12 12:21:43 |
五月雪 发表于 2017-12-12 11:43
刘这慌撒的那是叫个真彻底   还是不够老谋深算 太嫩了。还是那句老话 背叛者比杀人者更可恨 这事 大法官还 ...

正是因为撒谎撒得漏洞百出,才证明了,其行为上有加速江歌死亡的事实,
所以为了掩盖这个事实,才在恐惧之下,傻呼呼的胡乱撒谎,根本不管自己的谎言很容易就被别人识破。

估计面对警察的讯问也是蒙了,怎么撒谎才好呢?怎么撒谎才能让自己摆脱责任呢?怎么办呢?

所以就胡乱说自己在屋里啥也不知道。

也根本不考虑自己报警时说的话被录音下来。

-------------
我估计明天刘鑫出庭时,她也许会推翻之前自己的话,重新编造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半真半假的陈述。

最终如果能用铁证逼迫刘鑫当堂痛哭,彻底坦白,那才叫精彩。
发表于 2017-12-12 12:35:35 来自手机 |
因为一句谎言而演变的所以谎言导致的后果足够刘鑫自己品尝一辈子。
一错再错,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装着什么?
把别人的智商当作零的傻逼……简直没法再形容她了。
她就承认因为预感到危险就锁门了能怎么了?
还用用她那张不值钱的脸来面对几百万人的辱骂吗?
刘鑫你到底脑子里是不是真没脑子啊?
我都替你着急
发表于 2017-12-12 12:46:14 |
以这个为题材 拍一部电影。
导演得是冯小刚。
发表于 2017-12-12 13:11:12 |
乔治 发表于 2017-12-12 10:47
昨天有110的报警录音,
刘鑫亲口说“锁门了,你别骂了。”
而大江律师曾和媒体说:

刘鑫在国内与江母见面视频: 我真的没锁门 真的没有锁门....... 太可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2 13:13:53 来自手机 |
thelawofone 发表于 2017-12-12 12:11
虽然结果还没有出来,
而且,最终结果也不一定能水落石出



这个分析太对了~
虽然刀的出处估计也查不清了,但这个逻辑最附合常理。
日本法律和香港一样,就师从英国。
大英法系的一个裁定原则就是:裁量从无。
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把很常见的刀是陈世锋拿来的,
那原则上就不是他带刀来的。
那也间接推断,这把刀是刘鑫家的。
然后刘鑫一切说谎的根源就都推出来了。

江歌因为刘鑫付出了生命,
从情感纠纷、刀、锁门,都起自刘鑫。
而刘鑫却不愿承担哪怕道义上的责任。
最后自己落到现在这个下场,也便宜了杀人者。
真是让人无限感慨。。。
如果刘鑫能当庭悬崖勒马,那才是最善。
发表于 2017-12-12 13:21:09 |
噢萨卡 发表于 2017-12-12 12:17
那种百元店的刀竟然这么锋利

切猪肉是差点,切手可快了
发表于 2017-12-12 13:26:18 |
乔治 发表于 2017-12-12 13:13
这个分析太对了~
虽然刀的出处估计也查不清了,但这个逻辑最附合常理。
日本法律和香港一样,就师从英 ...

现在主要国家的刑事审判大多都是无罪推定吧,没有证据证明有罪的原则上就要按照无罪来判。在中国刑罚跟民事判决是分开的,比如没有证据证明100%有罪就可能逃过刑罚,但是根据常识推断90%可能有罪,那就要付出民事赔偿,说白了给钱了事。
发表于 2017-12-12 13:27:43 来自手机 |
疯狂的舌头 发表于 2017-12-12 06:47
三年前就奉劝过你,不要与毛共舞。

你自己好好看看你的发言跟驴包还差多远?

都快40的人了,说话还是那么不经大脑,幼时缺教导致老来糊涂?
天天数着你的腋毛过日子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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