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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0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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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情况 我来日6年 目前某地方国立大学大学院在读 即将毕业
最近遇到一个头疼的问题 希望懂法律的万能小春网友们给些建议
现在3月份 大学院也是放春假中 但好像是上周 突然一个不怎么熟的教授(不是指导老师)
给我发来mail 一上来就是 至急連絡ください 具体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写。之后见面了告诉我,
说是学生研究室里的一台电脑硬盘被盗了 然后要收集所有进出研究室有关系人的指纹 然后问我能不能 协力,
我也想也没多想就答应了,反正又不是我拿的。但是坏就坏在 我突然想起就在四五个月之前,
因为那台电脑故障不能用 所以我想看看是怎么回事,试试看能不能修好,所以就打开过机箱查看过,
但具体碰没碰过里面自己现在也记不清楚了。所以很担心电脑内外可能都会留下我的指纹 ...当然公用的电脑几百人都用过,也会有很多人的指纹。
自己真不该当初手贱打开了那台电脑,才会这么麻烦。所以现在自己很后悔也很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想请教大家:
1,我是否应该立刻向教授和警察坦白 说我打开过机箱,所以可能会留下过指纹,然后积极配合采取指纹等调查?
但,我如果配合采取指纹,如果真在电脑上发现我的指纹,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盗窃犯罪么?
2,配合采取指纹法律上是任意的 ,因为可能会有我的指纹,这种情况下我是出于自保而拒绝好?还是完全配合他们的调查?我如果拒绝会被强制执行么?
3,目前来说,研究室没有监控,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是我做的,但有较大的嫌疑我自己也是清楚的。
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因为我嫌疑大而被强制调查和被起诉,是否应该立马找一个律师呢?
真诚求助 请勿喷 也欢迎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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