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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ur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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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说说] 我想跟一个日本公司做斗争,大家来帮我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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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5:08:41 |
所以,还是先冷静下来,一步一步往下走吧!!
发表于 2013-10-2 15:09:58 |
lz,我查了一下,好像对你不是很有利。对方即使是违章停车,但是他停在那边就是静止物了,日本的法律好像是撞上去的那一方错误大。
但那个钱应该付多少,怎么付,你还是和专业人士商量一下比较好。
还有,你看一下你妈妈有没有参加自行车保险,像我家的火灾地震保险里面,主动附带全家人的自行车保险,如果有加的话,就别和他们废话了,叫他们直接去找保险公司。
发表于 2013-10-2 15:13:56 |
关于车子随便停或挡路的事情,如果是日本人不会自己上前去说,会打电话通知警察,由警察来让他开走,如果人不在,就贴条罚款。
发表于 2013-10-2 15:15:02 |
kurumi 发表于 2013-10-2 14:12
不用证人,处理警察就是证人,警察来了,那车还一直停在老地方,直到最后处理好,那车才开走。我刚去就问 ...

经常停跟临时停不一样,临时也许他是等客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 15:19:22 |
qazwsxedc136 发表于 2013-10-2 14:41
如果对方有错,有欺负人,我会以牙还牙,在承担一切结果之上,力争自己权益。不会患失患得。当然性格不一样 ...

好吧,我只能说,对这件事后,我对日本的警察没了好印象。首先,出事后一开始我不在现场,是我妈跟警察在说话,后来估计我妈说不过了,才打电话给我。那天我人很不舒服,一直在家休息,我妈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把我叫过去的。可以想象一开始,我妈受了多少委屈。

后来我接到我妈电话,过去一看,好家伙4个警察围着我妈。我过去跟警察对话,问事由,警察竟然毫无理由的问我是不是日本人,我说不是,还问我是不是从小在日本长大的,我也说不是,最后问我老公是不是日本人。我就纳闷,我是不是日本人,跟这交通事故有合关系?

后来我问警察,交通法规不是规定出入口5米前后不能停车么?警察也不正面回答我,还跟我说,司机违反交通法则是和我妈撞人家车是2回事。

后来留电话号码,我给了手机的号码,警察问我家里的有么?我说有。但是不方便接,还是手机方便,所以给手机号码。但是警察就非要家里号码,我给了,警察立刻让另外一个警察打过去,看看号码是不是真的。我马上发火,把警察臭骂一顿。

后来警察和司机又说有笑的。司机问警察要联系方式,警察马上就给,我看到说我也要,那警察一开始还居然不给我。

最后我要拍车伤痕的照片,因为天色黑,我问警察借手电筒,照光,借了2次,竟然说没有,骗谁啊,这可是警察的必备品。

我老公为何说当时跟要跟他说就好了,就因为我老公也怕警察会欺负我和我妈外国人。其实我当时也堵着一口气,外国人怎么了,就要被你们欺负啊,所以也没叫老公。老公说,现在再去理论,对我们有利的因素都会被抹光了。
发表于 2013-10-2 15:20:58 来自手机 |
楼主你真是倒霉招了马蜂窝了。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是日本最难缠的一个群体了,你一定要有思想准备。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 15:21:32 |
小鱼儿。 发表于 2013-10-2 14:45
他们耍赖皮 你也耍 让他们上门来取 不取不给 来了也不给 就说下次再来 欢迎天天来 ...

哈哈,办法不错,但是我没这个精力去搞。
发表于 2013-10-2 15:22:25 |
给你我身边的两个例子,相似又不相似,你揣摩参考下吧
1 一同事,冬天开车路上打滑,滑出车道,倒车回车道,已经倒好了,停下来,准备往前开的时候,被后面过来的车追尾了。后来保险公司认定责任为,我同事3,后面车7。。。我同事认为,我停车方式是比较危险,也是导致后面车追尾的一个原因,但是我也是出于无奈,何况我当时是停下来的。后来认定为我同事2,对方8.。双方均表示接收。。。
2,一开饭店的朋友,饭店刚准备开业,有人放火,结果停业了20多天,我朋友什么也没跟房东计较,结果开业后,房东反而再无商谈的情况下给他寄了一份高额房租的请求书,朋友很生气,也没给房东打电话,直接给房东也寄了份请求书,,停业厨师的误工费,搬家费,营业损失什么的,这要比房东请求的数额大得多的多,后来房东也不吭气了!!
发表于 2013-10-2 15:22:30 |
感觉你胜算的机会不太大吧。
你妈妈刮蹭了出租车是事实,至于刮蹭原因是她觉得车挡道了停在不该停的位置,关于这一点,警察或者律师会不会采纳呢?会不会觉得你妈妈的主观愿望和最后的事故没有必然联系!
而出租车停靠的位置似乎也不能说是绝对非法,这一点,你们不沾光啊。
要么做下来谈谈价钱,少赔点?
不管怎么,希望能完满解决。。
ps,你怀孕了?祝贺啊,为了安心度过孕期,要么还是花钱消灾吧?
发表于 2013-10-2 15:23:15 |
很喜欢你以前写的游记,所以希望能帮上你的忙。

看了一下你所描述的事故前后,建议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提议软处理。可以多花时间,就慢慢解决,反正咱们不急。
肯定不认可出租车公司发出的任意请求书。

结论是为此事要一个说法,以自己经济不受损失的前提下,慢慢和出租车公司磨。

以下是查到的一些情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人不是法律出身,没有专业意见。
但是如能找到类似案例,就可以让出租车公司 哑口无言。

比如他们出租车公司算 架空请求 不?  关键点1
责任认定有疑惑。 ??               关键点2
认为出租车公司(司机)负全责。
并且包含你母亲之后去医院的开销。 能要到赔偿金就更好。

情报-1
ADR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
ADRは、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の略称です。また、「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の利用の促進に関する法律」では「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と規定されています。
(*「Alternative」ではなく「Appropriate」の略とする考え方もあります。ここでは、特段の断りのないかぎり、訴訟手続によらないものを裁判外紛争解決手続とします)

 「裁判だとお金も時間もかかりすぎるが泣き寝入りはしたくない」「相手と直接交渉していては解決しそうにない」「中立的な専門家にきちんと話を聞いてもらって解決したい」「信頼できる人を選んで解決をお願いしたい」というようなケースは決して少なくありません。そんなときは、ADRでの解決を考えてみるのもよいでしょう。

 このコーナーでは、消費者と事業者の間に生じた紛争に関するADRを中心に紹介しています。

申請件数:592件(今年度48件、平成21年度106件、平成22年度137件、平成23年度150件、平成24年度151件)
うち、手続実施中:42件
手続終了:550件(和解成立310件、和解不成立172件、取下等68件)
•        2011年9月に申請件数が300件を超えました。
手続件数300件を超えた国民生活センターADR(2011年10月6日)

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センター紛争解決委員会事務局
〒108-8602 東京都港区高輪3-13-22
電話 03-5475-1979(受付時間:月曜日から金曜日(休日を除く)10時~12時 13時~16時)
※国民生活センター紛争解決委員会の手続や申請方法に関するお問合せ等に対応する窓口です。以下に掲載している制度に関する説明を参照の上、お問合せいただくとスムーズです。
出自
http://www.kokusen.go.jp/adr/hunso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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