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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蝴蝶君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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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删了吧!被偷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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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7-15 09:45:40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7-15 09:46:18 |
支持你,不过你这客户好像一点不亏心呢
发表于 2011-7-15 09:52:01 |
只能说楼主欠练,在这边国人自坑的很多,以后多注意。
挽你一下。
发表于 2011-7-15 09:53:17 |
人肉是件很可怕的事情啊。。以后还是要低调点啊。。
发表于 2011-7-15 09:56:40 |
蝴蝶君会社 发表于 2011-7-15 01:09
我的行为怎么就恶劣更甚于他啦?
我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别说什么公开客户资料,资料都是百度来的,只知 ...

我的留言让你不愉快,甚至生气,在这点上,我向你道歉。
你对帖子做了修改,删掉了照片,我对你的做法表示认可,虽然我的认可对你毫无价值。
但这些都不是我留言的目的,请你相信,我对那位顾客的行为,既不认可,也没有其他人留言中所说的包容,
非要说立场或态度的话,我对他是很鄙视的。

有人认为我的留言开始的部分和本贴毫无关系,其实我最想让你看到的,可能就是这部分吧。在外面创业,确实非常不容易,
尤其遇到这样的事,气愤是理所当然,上这来发发牢骚,绝对可以,也应该的(你确实有你说话的权利)。
但从整个事情,你作为一个公司的经营者,应该怎样看待,又该怎样处理,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么?
8000日元损失,决不是金额的问题(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的工作流程(業務フロー),管理(顧客情報扱い及び管理),
以及对トラブル的解决,今后对策等,都存在问题。不能认真地完善,修正,以后这样的事情,还有可能发生,损失也可能
不只是8000日元。我认为这才是你作为一个经营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在这件事里,你认为顾客是“好人”,没想到事实是“坏人”,其实这只是你的个人判断,不应该用你个人的判断而取代
工作的流程,如果流程够完善,执行够彻底,可能就会避免他盗用电话卡事情的发生。
关于顾客信息的使用,在你给顾客申请第二个skype帐号之后,对于第一个帐号中使用的顾客资料信息邮件地址,
就应该立即停用,甚至销毁(廃棄)。
你说你不知道顾客的姓名,只知道顾客qq,这不能算是顾客资料。我认为如果顾客qq中的个人信息都是真实的(学校,照片
等等,并且是公开状态),这就足够算是顾客个人信息了,因为你在公开顾客的qq号的同时,就已等同于公开了这些个人信息。
反过来说,你不公开qq号,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什么学校毕业,出身哪里。顾客的qq号给你,是用来在你们交易过程中
联络的,这是他给你qq号的目的,也是使用范围。
我说你的行为恶劣甚于他,是因为你开始的帖子登了太多他个人的信息(包括他女友的照片等等),网络的力量大家都有认识,
所以你在登这些信息的时候,你更应该慎重再慎重,更何况你是以公司经营者的身份。

说了好多,能听进去多少在于你。对你,没有任何想要人身攻击的想法,我也不想因为无谓口舌之争浪费精力。
或许再次让你不愉快,抱歉。

点评

很有正义感的人,赞一个。  发表于 2011-7-16 11:12
发表于 2011-7-15 10:00:30 |
楼主人不错,回头我买skype找你。
介绍一下你们都有什么商品吧。
发表于 2011-7-15 10:41:08 |
gousang 发表于 2011-7-15 09:56
我的留言让你不愉快,甚至生气,在这点上,我向你道歉。
你对帖子做了修改,删掉了照片,我对你的做法表 ...

ごもっとも!

如果是个人用户,来发泄一下也就算了,
做为广告用户,这种行为会影响了自己的信誉

做生意,信誉远比那8000日元值钱
楼主似乎没有看清这点
发表于 2011-7-15 10:54:13 |
gousang 发表于 2011-7-15 09:56
我的留言让你不愉快,甚至生气,在这点上,我向你道歉。
你对帖子做了修改,删掉了照片,我对你的做法表 ...

说得对~~~~
发表于 2011-7-15 11:15:55 |
8000日元、哈咯
发表于 2011-7-15 11:58:09 |
空间里还有女人照片呢,东西挺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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