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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ng-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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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事 大家都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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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10:59:29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8-23 11:02:43 |
1. 万一吃过了赏味期限的东西生病了这个责任谁来付?
2. 要是店里过了赏味期限的便当什么的都给人,店里每天会来很多homeless,麻烦不麻烦?还有很有可能导致现在正在卖的商品卖不出去,形成恶性循环。

LZ的行为虽然很善良,但是不值得嘉奖,很遗憾,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责任明确,一切利益优先。
这件事情不要告诉店长,不然有可能被批评。
发表于 2010-8-23 14:25:55 |
无聊的话题
发表于 2010-8-23 15:02:14 |
[quote]1. 万一吃过了赏味期限的东西生病了这个责任谁来付?
2. 要是店里过了赏味期限的便当什么的都给人,店里每 ...
豆乳 发表于 2010-8-23 11:02

    同意这位的观点。

你拿的是便利店给的工资,你要对你的工作负责。你给了老太太准备处理掉的三明治,
老太太吃了什么事都没有,她也不会说这个便利店怎么怎么好,最多会说这个便利店有个店员很善良;
如果老太太吃出了问题,即使不是你的三明治导致的,也会给你的便利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出来说的可能就不是你怎么怎么样,而会说这个便利店怎样怎样,你的店长,往上多少级都可能要出来道歉。

你在工作时间,代表的是你的店,而不只是你。你很善良,这没有错,你如果真有心,可以问问老太太住在附近的哪里,你下班后,带些吃点,送过去,这样或许比较妥当。

个人的一点理解。
发表于 2010-8-23 19:11:53 |
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0-8-23 19:30:36 |
你过去帮她数
发表于 2010-8-23 19:31:58 |
我在上野也看过 类似的SB  看谁都上去 比划两下子 想打人家
发表于 2010-8-23 19:36:50 |
你做的很对!
发表于 2010-8-23 21:19:06 |
小子,你傻了吧!你跟你店长说了你就倒霉了,重了就开除你,轻了对你印象也不好了!下次别这样了。你才日本吧?流浪的很多,我也在便利店上班,这样的人见多了。开始客气一些说,如果不走就让她自己在那站着,如果她那东西吃了,或者出了店门,你就叫警察。你这样给她东西她还会在来的,天天都来,天天都不走。你怎么办?还有记住,日本东西扔了是因为他们怕给别人吃吃出病来,夏天的东西特别容易坏的。这个东西是你们的店的商标,吃了她死了。你们就倒霉了。。。下次别在这么干了。
发表于 2010-8-23 21:25:10 |
好人,心肠善良,但是老年人是真的还是假的痴呆还真难以判断,看她又来要,说明不傻,那就不要同情她了,不然以后依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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