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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庸人自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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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ID:︶ㄣ店尐二メ 的余先生请与我们联系,不要为了一点小钱把人格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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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14:19:21 |
这事双方都有责任,但既然是那个客人自己清楚金额的情况下还故意多说了一万元的话,那性质就不同了。
对公司新人来讲,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因为对方是知情者,这种行为完全是故意的。
这件事的责任三七开吧,三成在新人,七成在客人。毕竟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办事也是有责任的。
有些谴责商家的人大概是从自身是消费者的立场出发做的考虑,事实上在交易里也的确是消费者被宰的多商家宰人的多-_,- 不过这件事里商家是占理的,这一点没有疑问。
发表于 2010-7-8 14:26:05 |
回复 36# deanlu


    跟楼主有仇?????
发表于 2010-7-8 15:27:52 |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0-7-8 16:24:01 |
本帖最后由 deanlu 于 2010-7-8 16:31 编辑
回复  deanlu


    跟楼主有仇?????
神的孩子 发表于 2010-7-8 14:26



没有仇啊

就是不太理解,要解决问题为什么不采取法律手段

你明确说是对方恶意,你可以拿着证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你的权益,没人会说你,大家都支持你

单单强调对方恶意,自己一方是因为新人没走公司流程,再怎么说也是一方之辞

我们没有支持那个商家所谓的坏客人,也没有支持商家,

原因很简单,只有商家一个人在这里说,  事实要听双方说明以后,根据证据才能判断不是吗?

那些说我们不辨别是非的人,你们又是怎么来清楚辨别是非的呢?凭论坛上的一个用户的一篇文章吗?

现在是法治社会,不用轻易去评判谁对谁错,一切让证据说话,楼主只要证据,完全可以把那个所谓的坏人抓出来,把你的损失拿回来!

我绝对的支持楼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一起支持的朋友的话,请举手。
发表于 2010-7-8 18:03:46 |
在日本被骗不正常么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8 18:27:21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7-8 19:57:09 |
没有仇啊

就是不太理解,要解决问题为什么不采取法律手段

你明确说是对方恶意,你可以拿着证据 ...
deanlu 发表于 2010-7-8 16:24



    举手。。。。。。。。。。。。。。。。。。。
发表于 2010-7-8 19:59:16 |
回复  deanlu


    跟楼主有仇?????
神的孩子 发表于 2010-7-8 14:26

[.0AFA]最近跑哪去了?鼻涕虫
发表于 2010-7-8 20:09:41 |
回复 78# flowercat


    [.0D859.]一直活在你们心ま中
发表于 2010-7-8 20:10:32 |
回复  flowercat


    一直活在你们心ま中
神的孩子 发表于 2010-7-8 20:09

[.4AF0B]没太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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