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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恩娜中秋晚会遭强吻 警方暂列为非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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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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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恩娜中秋晚会遭强吻 警方暂列为非礼案

官恩娜中秋晚会遭强吻 警方暂列为非礼案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恩娜前晚(10月6日)在新城电台举办的《月满照佳人》中秋晚会遭一名24岁青年强吻双唇3秒钟。吓得花容失色兼梨花带雨,保安人员涌上台拉开青年,事后与公司同事商议后决定报警求助。警员到场拘捕涉案青年,并列作非礼案处理。她往警署录口供,直至晚上十一时半才离开,她承认此事令她留有阴影,今日出席公开活动会小心些,与歌迷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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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官恩娜本来有一个活动,但最后都取消了,今日的工作编排则没有变动。前晚官恩娜深夜离开警署后接受传媒访问时仍眼湿湿,问到对方有否触及她重要部位,她表示当时第一时间转身,但对方箍着她的颈部,对方实在很大力,事情发生得太快,自己无法有即时反应,她甚至想不起对方用左手还是右手。她庆幸:“好在他没有攻击性武器,不然就防不胜防。”她怀疑对方是早有预谋,回忆起对方头戴cap帽,又戴上黑超。曾有传媒目睹该人曾混入她的歌迷堆中聊天。但她肯定:“他一定不是我的歌迷,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保安都说此人是生面孔。”她认为报警是为了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对方可能会再犯案,令其它香港女性受罪,最后她希望有更好的公民教育,不要让同类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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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2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后会否请保镖贴身保护?她说:“视乎公司安排,况且请了保镖,亦无法贴身跟随上台,惟有自己小心。”
问她有否告知绯闻男友吴卓羲?她大感愕然反问:“ 啊?”只推说稍后会打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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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恐怖[em06]
那个人一定变态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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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人有点“御宅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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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2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阿文在2006-10-8 20:21:00的发言:那人有点“御宅族”的感觉


我也是这么想的
[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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