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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投诉] 如此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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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6 02:24:00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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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发个帖找人也犯法吗?你是什么斑竹?删别人的帖也要给个理由吧.要是以为做斑竹是以删别人的帖为乐趣的话,我说你趁早下去算了,你没那个资格.不给个理由我天天发!!!!!!!!!!!!!!!!!!!!

为了让大家知道,我在这里重复一遍*佳佳还记得你哥我吗*我本来就是佳佳他哥,斑竹给个理由.不信自己问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6 1:25:07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1-16 03:45:00 |
从西日本版,转至投诉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6 2:45:37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1-16 12:20:00 |
记得记得,怎么能忘了你。本来想在qq上面给你说的,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我msn换号了,你自己查我资料找找看吧。有什么事情我们在msn上说吧,好不好?
发表于 2004-11-16 12:25:00 |
以下是引用流浪东京在2004-11-16 1:24:30的发言:
我在这里发个帖找人也犯法吗?你是什么斑竹?删别人的帖也要给个理由吧.要是以为做斑竹是以删别人的帖为乐趣的话,我说你趁早下去算了,你没那个资格.不给个理由我天天发!!!!!!!!!!!!!!!!!!!!

为了让大家知道,我在这里重复一遍*佳佳还记得你哥我吗*我本来就是佳佳他哥,斑竹给个理由.不信自己问去.


我是西日本斑竹。帖子不是我删的。我自就任西日本以来还未删过主帖,除了我自己的。

也许你有误会?等你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希望支持我的工作。

(另外,请删帖子的朋友至少应该短信通知我一声吧?我都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背黑锅。

--------------已经得到短信通知,这句话就当没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6 11:40:55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1-16 12:39:00 |
以下是引用流浪东京在2004-11-16 1:24:30的发言:

我在这里发个帖找人也犯法吗?你是什么斑竹?删别人的帖也要给个理由吧.要是以为做斑竹是以删别人的帖为乐趣的话,我说你趁早下去算了,你没那个资格.不给个理由我天天发!!!!!!!!!!!!!!!!!!!!

为了让大家知道,我在这里重复一遍*佳佳还记得你哥我吗*我本来就是佳佳他哥,斑竹给个理由.不信自己问去.


老大,我找不到你msn~~~~~给我号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7 21:24:00 |
还是给qq吧,msn不能公开的,别忘了我是什么身份[em15].88993728,加我以后给你msn,好了快加吧
[em09]
发表于 2004-11-18 00:20:00 |
事情已经结束,我封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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