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参院全体会议于6月11日通过《入管法改正案》,今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
整顿在留资格 ①设立高度人才签证复数在留活动;5年签证;放宽永驻许可必要条件;优先处理入国・在留手续;配偶者就劳;一定条件下可携带家属;一定条件下可携带佣人。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级人才来日,新设立了高度专门职业1号和2号。「高度专门职业1号」也就是现行的「高度人才」的名称演变,签证期间也是5年,现行的优遇政策也继续适用。「高度专门职业2号」是只要是继续从事高度专门工作的话,签证就没有期限。1号签证拿到3年后就可以申请,审查通过后变为2号签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拿到2号签证后没有签证期间限制,但如果6个月以上不从事高度专门工作的话,签证有可能被取消。 ②「投资经营」签证变「经营管理」签证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经营管理人才来日,通过法改正,至今为止只有在外企公司从事经营管理的外国人才能拿到的投资经营签证,也将适用于日企公司的经营管理人才。在这个问题上很早以前就有争论,通过这次改正估计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人才来日工作。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外国人自己投资成立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投资在500万日元以上才能拿到投资经营签证,而在日企公司从事经营管理的话,并不需要本人投资。这样的话在进行签证审查时,对日企公司的规模会有什么要求呢?是否也需要资本金要在500万以上呢?这还需要看看新法实施后的审查基准是什么。 从今年的4月1日起,「人文知識・国際業務」和「技術」统一成一个新的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至今为止,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签证大致分为两种,文科的签证是「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理科是「技術」。统一以后文理科的区分将不复存在。这个改订对我们来说有什么益处呢?根据日本入管法的规定,文科「人文知識・国際業務」和理科「技術」的工作内容范围是各自有着一定的限制并且有着严格的区分。并不是说有了工作签证就什么工作都可以做。在做超出自己的工作范围的工作时,原则上是要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虽然不申请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申请的人极少)。通过这次的改订统一后,上述的申请的手续就不在需要了。其实本来工作上就很难清楚地分开文理科。这次改订对我们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改订的宗旨并不是要降低审查标准,也就是说工作内容需要符合「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或是「技術」的条件。单纯的体力劳动等工作还是不能被认可的。 为了更好地促进少年儿童间的国际交流从今年1月1日开始,小学生和中学生也列入能取得留学签证的范畴了,也就是说能够申请留学签证的教育机关将会有所增加。当然申请人及教育机关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中学入学时的年龄需在17岁以下,小学入学时需在14岁以下。学校则需要配备宿舍以及便于留学生生活的各种完善的设施及环境。而且当该留学生必须有在日本居住的监护人。有人会问:孩子来留学,家长是不是也可以拿到在日本居住的签证呢?原则上不可以。这次的法改正只是针对中小学生本人,而并没有涉及到其父母的陪读问题。其实仔细想想,从现状来看难题还很多。首先在日本配备宿舍的中小学数量极微,还有就是能想像到没有父母在身边的中小学生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吗?这以后的动向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新设审查手续①对于周游观光船的外国人旅客设置「船舶観光上陸許可」 对于法务大臣所指定的周游观光船乘客,设立手续更简易的「船舶観光上陸許可」制度。此外,对于通过航班入境,持有「短期滞在」资格的外国人,乘坐周游观光船至其他国家,之后在特定期间内乘坐周游观光船返回日本时,原则上不需办理再入国许可。 扩大利用自动化出入口登陆对象范围,对于频繁来日,在日本短时间停留的外国人,事先提供指纹等个人识别信息,接受审查,在出入国管理上,认定没有问题的外国人,当该外国人上陆许可印章可以省略,将设置上陸許可証明手段(特定登録者卡)代替上陆许可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