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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探索“家庭寄养制”收养孤残儿童

2013-3-26 16:59| 发布者: 综合客服| 查看: 241| 评论: 0

摘要: 新华网太原3月26日电(记者 吕梦琦)“这些孩子都很可怜,我希望自己能给他们更多母爱,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51岁的李艳萍对记者说。   李艳萍是山西省孝义市的一名农村妇女。在她家里,当地民政部门寄养着13 ...
新华网太原3月26日电(记者 吕梦琦)“这些孩子都很可怜,我希望自己能给他们更多母爱,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51岁的李艳萍对记者说。

  李艳萍是山西省孝义市的一名农村妇女。在她家里,当地民政部门寄养着13名孤残儿童,是一个典型的孤残儿童寄养家庭。李艳萍对这些孩子视如己出,“他们中间有两个孩子学习成绩很好,我希望他们以后能考上大学。”李艳萍说。

  像李艳萍这样的女性,在中国有一个亲切的称呼——“乳娘”,也有人叫她们“代养妈妈”,她们是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制的参与者和承担者。

  在山西北部的大同市有一个小村庄被人们称为“乳娘村”。这个村子名叫散岔村,全村共有150户农民,80%的家庭都收养着孤残儿童。

  “农村乳娘对中国的孤残儿童救助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不仅缓解了政府福利机构的压力,更给了这些特殊孩子家庭的温暖。”大同市福利院院长靳保利说。

   在过去,中国孤残儿童的收养主要依靠政府兴办的福利机构。然而,由于数量和规模有限,很多孤残儿童得不到救助,特别是有残障的新生儿死亡率比较高。为了 改变这种现状,早在上世纪50年代,大同市就开始尝试将孤残儿童寄养在农村家庭养育,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今,这一模式已经推广到全国,并在孤残儿童救助 中扮演者也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家庭寄养的费用一般是由当地福利院或民政部门承担,寄养家庭只需按照协议履行养育义务,实际上是一个购买养育服务的过程,寄养家庭需要定期接受评估,以确保孩子们得到很好的照顾。

  如今,随着中国政府对孤残儿童养育标准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寄养制也开始逐渐由农村家庭向城市家庭过渡,以使孩子们能接受更好的康复治疗。

   靳保利说,家庭寄养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福利院的养育是同化的,孩子们住的是相同的环境,使用的是相同的玩具,感受的是相同的情感,而在寄养家庭孩子们 可以得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可以享受属于自己的母爱和父爱,这种由“大同”到“小院”的过程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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