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网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
小春网 门户 热点导读 科教 查看内容

失去纯真的文学创作

2013-2-23 09:55| 发布者: 综合客服| 查看: 296| 评论: 0

摘要: 作者:朱晓燕 摘 要:在文学的领域里,抄袭应当被装扮成“互文”吗?学者们的声音应当取代法庭裁决吗?加拿大学术界与司法界对互文或抄袭的看法是一致的吗?《马可福音》说“属于凯撒的归凯撒,属于上帝的归上帝”, ...

 作者:朱晓燕

    摘 要:在文学的领域里,抄袭应当被装扮成“互文”吗?学者们的声音应当取代法庭裁决吗?加拿大学术界与司法界对互文或抄袭的看法是一致的吗?《马可福音》说“属于凯撒的归凯撒,属于上帝的归上帝”,何谓“抄袭”,何谓“互文”,还是留交法庭决定吧。

    关键词:文学创作;互文性;抄袭

    中图分类号:I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2)6-0077-05

    本人既非学者又非律师,仅仅是位定居加拿大的作者与读者,但我却愿意怀着学习的心情来探讨一个文学创作的问题。过去百年来,不仅科技的研究突飞猛进,艺术文学的突破也令人刮目相看,正值此时,抄袭却 成了学术与文学界的一个重大议题。一篇阿古斯特·寇理(Augustus M. Kolic)在1983“学院英语”(College English)中写的“抄袭——有道理的一条虫”(The worm of reason)中,陈述了以下的看法:“……那条叫抄袭的虫子,毁掉了学术研究与推理过程的果子,并饿死了孕育这具有独创性研究的种子……”。①
   2011年6月1日,加拿大约克大学徐学清教授发表了一篇题为《细说世界文坛抄袭三大案——文学创作中的抄袭与互文性》的文章。若我没解读错误,徐教授 认为,若是作家使用了他人的创作,只要窜改了形式,即使保留了实质内容,就不算抄袭。她说,备受争议的加华作家张翎没有抄袭,因为“张翎作品中的结构、人 物、语言完全是独创的……当然……任何一部文本都不是封闭的,孤立的……张翎自然而然地受到文学前辈和同辈作品的影响”。②
  上述争论不免让我 想到,当年在加拿大国税局担任反避税官员时,我经常与不同的税务律师争论“实质与形式”的问题。有些纳税人为了躲避纳税,常将公司作形式上的改变以达到逃 漏税的目的,实际上,却是换汤不换药。根据拜伦商业字典(Barron’s Business Dictionary)的说法,“实质是事实或重要的某些基本部分,实质与形式不同,它必须遵守法律,或遵守技术的风格与顺序”,③拜读了徐教授的大作, 不免让我产生疑惑,难道在文学的领域里,这原则行不通吗?
  徐教授在《中华读书报》上说,“后现代主义理论将作品的互联关系解释为‘互文性’, 即Intertextuality。互文性是该理论的一个重要观念,阐述的是文本之间的关系,后被广泛用于语言学、符号学、精神分析、结构主义、解构主 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它由上世纪六十年代法国著名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哲学家茱莉亚·克里斯蒂娃(JuliaKristeva)所创,最著名的是她在 《字词、对话、小说》(Word,dialogue,novel)一文中提出的‘任何文本都是对其它文本的吸收和转化’的论断,‘互文性是文本的基本属 性,没有文学作品的互相影响,渗透,转化,也就没有文学的发展’。”
  马力安·维柏斯特在英国出版的百科全书(Merrian Webster,an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Company)对互文性的定义解释如下:“一篇文章以其它文章的文本为基础,来创造这篇文章文本的复杂关系……”,④容我将上述百科全书的定义用通俗文 字重述一遍,那就是“当你拿其他作者的文本当基础,搅合一些自己的文字,同时/或者加些其他作家的文本,便说那是你的创作,这就叫互文性”。以此类推,这 有书卷气的“互文性”名词,也可被视为“被容许的抄袭”,长久以来,这种“互文”,在学术界引用是很普遍的现象。
  徐教授又指出,克莉丝蒂瓦不 仅是后现代主义大师,还是“互文性”这名词的创始者,这点,我不同意,其实这“互文性”的手法,早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就存在了,不是有句古话说“天下文章一 大抄”吗?而“互文性”这名词看起来十分带有书卷味,实质上指的不过就是“合法的抄袭”罢了。古时候,没有著作权法,自然就遑论抄袭有罪了。
   那年头,许多才气纵横的穷困文人,加上口若悬河的说书大师,及缺少娱乐的听众们比比皆是。于是就在有了《石头记》,有了《情僧录》,有了《风月宝鉴》,有 了《金陵十二钗》这些书后,终于在曹雪芹的“互文”下,将那些书重组,写成了《红楼梦》,而为文坛带来了丰硕的果实。⑤至于《西游记》,却是明代文学家吴 承恩的巨著,由于他少年时,喜欢听神话故事,就将唐僧取经的历史行踪,结合了民间故事与戏曲,加上佛学经典,就写下这本巨著。再说《水浒传》,那是一部由 北宋末期,历经两三百年的作品,包括了许多民间故事与传说,诸如“花和尚”与“武行者”等,再加上“宋江起义”,到了明末元初,又经施耐庵等人互文而成。 至于《三国演义》则是罗贯中根据历史《三国志》互文而成的巨著。因此,当徐教授将创造“互文性”这概念的荣耀,归给了克莉丝蒂瓦,却不提起我们历史上那么 多文坛大师的贡献,我觉得这是对不起中国历史,也对不起那些杰出的文学大师们的。
  西方有些学者因为圣经新约中的章句有些来自旧约圣经,便称新旧约有“互文”的先例,有人或许会认为,既然连圣经都能“互文”,何况文学呢?
   没错,互文性的例子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因为“新约经文是自旧约经文及旧约的书籍,诸如申命记或先知书或创世纪等中的纪录引述而来”。⑥另有神学家指出, “旧约为教导新约及其中叙述的情况垫下了基础,圣经是渐进性的启示,若是跳过任何好书的头一半,再想看完它,在了解人物情节及结尾是会有困难的。同样,当 你看到事件、人物、法律、祭拜的制度、契约,及旧约圣经中的应许,你才能完全了解新约”。⑦圣经属于宗教类,《提摩太后书》三章16-17节中说,“所有 经句都是神的默示,以便利教导人们在生活中知道甚么是对,甚么是错,当我们犯错时,改正我们,教导我们走对的路,神利用这来预备祂的子民作各样好事” (《生活运用研习圣经》Life Application Study Bible)。
  因此,新旧约圣经是由同一位作者交错编织的,那就是神 自己,目的是要激励所有读者,敬畏神,敬畏救主,要爱祂,要与祂同行,要尽心尽意地服侍祂(请参阅申命记10章1节),以宣扬福音。我们因此是被神,那位 圣经的作者授权,来互文/抄袭祂的著作,目的是为服侍祂。当我们引用圣经时,我们不需神另作书面同意,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可以尽量引用。   明显的,新旧约圣经中的例子,与徐教授所说的“互文性”不同,徐教授同意罗兰·巴特在1973年百科全书撰写名词定义说,“每一篇文本都是循环回复的 引用中的新的肌体”。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徐教授也引用了三个案例来说明“互文性在文艺创作中不是抄袭”。她鼓励作家们不须客气,尽管向其他作家已出版的 书籍中取材,她说,“它们可以被公众共享,借鉴,充实,发展,完善”,并举出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Swift),伊恩·麦克伊文(Ian McEwan)及丹·布朗(Dan Brown)三个案例来说明自己的看法。


愤怒

高兴

无聊

震惊

超赞

不解

悲剧

支持

最新评论

小春网
常务客服微信
微信订阅号
手机客户端
扫一扫,查看更方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