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日前出台的《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均可获资助,其中残疾大学生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资助。 根据该办法,从2012年起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大学生子女,按学习层次不 同可分别获得1500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残疾人大学生专科学生每人3000元,本科学生每人4000元,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每 人5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专科学生每人1500元,本科学生每人2000元,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每人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