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使学生具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产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掌握基本技。 (4)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国语,并形成使用国语的能力。 (6)培养学生科学地观察和处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现象的能力。 (7)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习惯,并力求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8)使学生基本了解能够使生活明朗、丰富的音乐、美术和文艺等,并形成相应的技能。 小学的教育课程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三部分组成。教学科目包括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画、家政、体育,文部省对这些科目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小学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 (1)自己本身。 (2)理解他人。 (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 (4)自己与团体、社会的关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尊重他人,重视生命,为创造民主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而努力,为促进国际和平做贡献。特别活动是指班级、年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标有三: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