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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会通过法案 禁止抄袭本国文化产品

2018-2-2 12:06| 发布者: 倔强小爷| 查看: 771| 评论: 0|原作者: 倔强小爷

摘要:   据韩媒报道,昨天(30日)就职于韩国教育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议员李东燮提出的《文化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在韩国国会本会议中通过。  该议员表示,为了阻止外国的盲目抄袭行为,两部 ...
  据韩媒报道,昨天(30日)就职于韩国教育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议员李东燮提出的《文化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在韩国国会本会议中通过。
  该议员表示,为了阻止外国的盲目抄袭行为,两部法案中都对依据规定进行了明示,今后韩国政府可以对此类问题进行积极的应对。
  两部法案将成2018年7月30日开始实行,为保护韩国文化产业和音乐知识财产权,法案中包含了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可以向外交部等中央行政机关的长官提出协助要求的依据。
  据悉,两部法案是因为中国“限韩令”才进行提案的。
  韩方称,2016年7月因为萨德问题,中国开始限制韩剧和韩综等进入中国市场。之后中国国内盗版盛行,韩国政府则因外交问题无法出面造成了损失。
屏幕快照 2018-02-02 上午11.30.07.png
  据李东燮表示,近几年在外国,特别是中国反复出现抄袭并制作播出韩国人气电视节目的事件。报道点名指出《三时三餐》《丛林的法则》《尹食堂》和《show me the money》和其他事例。
  但韩方认为,因为韩国可以事前预防和救济的法律体系瘫痪,还因为国际诉讼需要耗时很长时间,因此文化产品开发公司蒙受损失,也极少能获得救济和补偿。
  李东燮表示,“情况都这样了,我们政府却不能有效进行应对。这个问题只需多个部门合力就能解决,但各部门却没有合力。中国自己积累着经验,正可怕的追赶着我国。经过这次通过的法案,我们可以更加积极的保护我们的文化产品和音乐知识财产权了。”
  该法案的通过意味着韩国外交部等政府层面有了应对非法复制或抄袭的法律系依据。此举无疑在国内综艺界引起地震。
  其实韩国针对中国综艺的版权和模式问题不是第一次发起“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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