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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韩国艺人交友骗财

2017-7-21 11:08| 发布者: 倔强小爷| 查看: 664| 评论: 0|原作者: 倔强小爷

摘要:   甘肃籍男子马某化名“权在铉”,冒充韩国艺人与多名女子交往,共骗取18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诈骗罪,马某在朝阳法院受审。庭上,马某并不认罪,他认为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钱都是两名女子在交往过程中自愿给他 ...
  甘肃籍男子马某化名“权在铉”,冒充韩国艺人与多名女子交往,共骗取18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诈骗罪,马某在朝阳法院受审。庭上,马某并不认罪,他认为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钱都是两名女子在交往过程中自愿给他的,他的确签约在韩国一家娱乐公司做练习生。
  据检方指控,时年23岁的甘肃籍男子马某,在2016年7月至10月间,化名“权在铉”,并为自己编造韩国艺人练习生的身份,在本市朝阳区等地,与一位25岁的上海女子树某交友,并以投资为由,骗取其9万元。同年10月至11月,马某又与一名27岁的山东女子刘某交友,并以没钱支付房租为由,骗取刘某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9时30分左右,身材消瘦的被告人马某被带进法庭。马某的父母也来到法庭旁听此案。
  马某称,他不认可起诉书指控的诈骗事实和罪名。他的确用过“权在铉”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并不是为了骗树某和刘某而故意起的。他在案发前,与韩国一家有名的娱乐公司签约做练习生,“权在铉”这个名字是公司给他安排的经纪人起的名字。他因为没有出道,所以每月只给别人写写歌,挣的也不多,每月大概能有2万元左右。
  “我没有跟她们变相要过钱。”马某辩称,刚开始跟树某和刘某交往时,没有说明真实身份,因为是在微博上认识的,所以心里有点害怕,而后因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所以他将真实姓名和户籍都告诉了对方,而这两名女子转给他的钱都是跟她们在一起时花掉的。

  但公诉机关当庭举证时,出示的在案证据却与其所说十分不一样。据被害人树某陈述,2016年7月,她的微博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权在铉”,是韩国知名演艺公司的练习生,希望与她相识,后树某与其互加了微信联系。树某说,后来两人在北京见了面,“权在铉”说起中文一顿一顿的,而且每天下午他都会离开,说是去训练。因此,树某对“权在铉”的身份并未多疑。
  交往期间,“权在铉”称可以帮树某介绍整形医生,树某转给“男友”5万元定金。树某说,事后并没有任何整形医院联系她,此事不了了之。后来,“权在铉”又称,自己在韩国借别人50万元投资被骗,不还就要负刑事责任,树某就答应转给他9万元先还钱。不想,“权在铉”此后一直推托工作忙再也没与树某联系。
  而据另一位被害女子刘某证实,她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刘某和“权在铉”确立恋爱关系后,“权在铉”称自己马上要回韩国,本来他的妈妈是韩国有名的女富豪,可他跟家里闹掰不能伸手跟家里要钱。刘某看男友每天都很伤心,就通过微信转给男友9万元。
  一天中午午睡期间,刘某偷看了“权在铉”的手机,查看其微博后发现,他还与树某等多名女子联系密切,于是她打电话给树某。两人核对之后发现“权在铉”是骗子,于是两人一起报警。
  庭上,检方建议量刑3年到5年的有期徒刑。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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