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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拿走相机自拍肖像权属谁?美国法官没判给猴

2016-1-8 11:16| 发布者: Vampire1216| 查看: 743| 评论: 2|原作者: Vampire1216

摘要: 据美国媒体报道,还记得那只咧嘴大笑的著名猕猴吗?旧金山联邦法庭地区法官威廉姆·奥瑞克日前宣布,这只猕猴不能拥有自己照片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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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媒体报道,还记得那只咧嘴大笑的著名猕猴吗?旧金山联邦法庭地区法官威廉姆·奥瑞克日前宣布,这只猕猴不能拥有自己照片的版权。

威廉姆说,尽管国会和总统可以将法律保护扩大到动物的范围,但是并没有包括版权法。


2011年,英国摄影师大卫·史莱特前往苏拉威岛时,一只猕猴使用他的相机拍下了一张自拍。史莱特随后将这张照片传上网后便爆红,也随即引发了版权争议。维基百科表示,这张照片应该属于猕猴,因为那只猕猴才是拍照者。

这起诉讼去年由善待动物组织发起,要求法院命令允许PETA代表这只猕猴管理这张照片的收益。这张照片里的猕猴是6岁的Naruto,和其它黑冠猕猴一起生活在印尼的苏拉威岛。

PETA起诉斯莱特和其位于旧金山的出版公司,当时这家公司出版了一本野生动物书籍,其中用了这张猴子自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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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junsh 2016-1-8 21:22
只有人才有权利。不包括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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