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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15岁少女从事网络色情表演

2015-9-14 11:39| 发布者: 倔强小爷| 查看: 498| 评论: 0|原作者: 倔强小爷

摘要: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今日(9月11日)报道,台湾警方9月9日晚破获一起组织网络色情表演的案件,网站32岁的负责人及12名经纪人被抓。经查,共有几百名女性参与色情表演,其中包含26名辍学或正在读高中的少女。更 ...
屏幕快照 2015-09-14 上午11.36.40.png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今日(9月11日)报道,台湾警方9月9日晚破获一起组织网络色情表演的案件,网站32岁的负责人及12名经纪人被抓。经查,共有几百名女性参与色情表演,其中包含26名辍学或正在读高中的少女。更令人惊讶的是表演者对这份工作的态度,一名15岁少女接受警方问讯时理直气壮地说,“靠自己赚钱有什么不对?”“看得到、吃不到又没什么”。

  台湾“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第3队9日晚兵分多路,到高雄、宜兰、彰化、嘉义、台南、屏东等地搜索,并带回色情视频网站负责人简毓廷(32岁)与12名经纪人,起出教战守则等证物,当场查获2名色情女主播的少女,清查后有26名辍学及高中女生透过视频表演全裸秀。
  警方指出,曾任工程师的简毓廷,6年前成立公司,领有合法二类电信执照,2年多前架设色情视频网,除了一个主站还有2个分站,提供少女与客人从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色情视频。
  今年4月警方发现经纪公司介绍少女到色情视频网工作,工作内容是提供色情语音交谈,或是上空秀跳舞、脱衣露点甚至手淫等视频,业者还刊登广告招聘“视频主播”,标榜月入10万新台币、工作轻松、任选工作地点,吸引少女加入。
  警方指出,简毓廷与全台各经纪公司经纪人签约,提供平台让对方旗下小姐与客人视频,加入会员后可透过ATM、信用卡转帐等,连线后以每分钟5元新台币计费。电信侦查大队侦3队长王正诚表示,初估此色情视频网2年多来年月营收600至700万元新台币,年赚6、7000万新台币,迄今获利逾8000万元新台币,而少女有的时薪才100余元新台币(100新台币约合20人民币),钱都被业者剥削。

  简毓廷否认犯罪并辩称仅提供平台,其他经纪人也说不晓得有未成年少女,但警方清查发现,简毓廷疑谎报少女年资料介绍色情,讯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移送雄检,查获的26名少女已通知家长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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