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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警察署待了11个小时。(11/2更新近况,呼叫tatata先生及有懂日本法的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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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50:42 |
lz,要是有精力的话,自己的事情解决了。就去告那个照相的男人。
就算你的照片没有说服力,他以前不是照过你妈妈的嘛。可以告他,每准他还找过别人的呢。
把你折磨成这样,你也别让它消停了。
发表于 2010-11-2 14:52:14 |
よろしい 发表于 2010-11-2 14:46
警察明显是在诱供,单方面要她复原肢体动作,如果上了套了,不就只能任人宰割了么?
正式因为性质严重所 ...

警察有警察的工作方法,
日本的警察没那么闲心,
他们只是做自己的工作,
然后把案件整理好上报检察院,
你拒绝跟警察合作,警察当然有自己的手段。
否则,警察这个国家权力机关就没有任何权威了,
谈不到什么宰割不宰割。。。。。。
发表于 2010-11-2 14:52:39 |
意见太乱了,等下把楼主也弄晕了。
帖子锁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私下联系你认为可靠的人。个人建议楼主请律师。
发表于 2010-11-2 14:54:44 |
有钱就去请律师打官司了

我的一个做废品回收的朋友
不会日语,日本国籍

酒后驾车,超速,逃逸。打警察

最后花了300万律师费
罚款50万,赔偿警察医药费45万解决

有能力请大律师的话这点事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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