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留学人员入园创业,园区每年设立1亿元“人才特区”专项资金,按照4个层次分别给予 5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除国家 、省、市给予的资金外,留学创业园再给予 100万元配套资金,提供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 20万元资助。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可按照市场价格下浮30%或20%的优惠,租赁或购买65平方米~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享受三年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经营用房100%的房屋租金补贴。企业自纳税之日起,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享受一免二减半的优惠政策。 |